深入开展“去极端化”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,是贯彻落实总目标、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,是反对民族分裂、遏制暴恐怖犯罪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,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,关系国家安全统一,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,关系喀什社会稳定大局。
为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“去极端化”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和法治化,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深刻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严重危害性,从而打牢非公经济人士“去极端化”的坚定信念,2018年10月26日,喀什浙江商会党委副书记、喀什市浙商大厦楼宇党支部书记黄登贵,组织浙商大厦入驻企业2名党员、浙商大厦物业公司全体员工,传达了喀什地区工商联关于学习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》的通知,对《条例》7章52条内容进行了原文领读,并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实际工作进行了解读。
为做好《条例》的学习,推进《条例》的落实,黄登贵最后提出:全体员工要把学习《条例》与发声亮剑、学习国语结合起来,与本职工作、日常生活结合起来,与单位建设、家庭幸福结合起来,明辩事非,坚定立场,举一反三,吸取教训,坚决与宗教极端思想划清界限,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,努力争做政治清白、思路清楚、头脑清醒的人。